“自守”一詞出自漢代揚雄《解嘲》:“位極者高危,自守者身全。”其意為越是位高權重,越要敬畏權力、居安思危,注重控制自己的欲望,守德守道才能得以周全。清代錢泳在《履園叢話》中寫道:“其為官也,剛方正直,清廉自守,而訟斷如流,雖老吏莫能窺其奧,一時有神君之目。”此言中的“清廉自守”,指為政者要清正廉潔,自覺堅持自己的操守,這是應有的本分。
“守”,會意字,從宀,從寸。宀表示房屋,寸為法度。“守”字始見于金文,字形如同一間大房子里有一只在整理東西的手,表示官員在官署里按法度辦事。所以《說文》稱:“守,官守也。”因此,“守”的本義就是官吏的職責。正如韓愈在《爭臣論》中寫道:“有官守者,不得其職則去。”守字本身就意味著沉甸甸的責任,無論在什么崗位上,都應做到守土有責、守土負責、守土盡責。
古代朝廷派人到某地為官,稱為郡守、太守,包含“治理”與“守護”等多層含義,治一方事務、守一處太平,同時也得一任政聲。漢代召信臣和杜詩,先后擔任南陽郡太守,他們為民興利、務在富民,故南陽人為之諺語:“前有召父,后有杜母。”漢代還有賢臣劉寵,在卸任會稽太守時,白發老人感其美政,各贈百錢,劉寵推辭不過,象征性地取“一錢”,表示不“卻”民之“盛情”,離開后又擲于江中,后世遂將“一錢太守”作廉吏之稱。
外在守職,內在守心,為官者守住廉心是永久必修課。守心的基石由“守正”筑成,漢代劉向在奏章中說:“君子獨處守正,不橈眾枉”,認為君子應始終秉持公平正直的原則,不隨意屈從眾人錯誤的意見。劉向品行忠誠正直,他屢次諫言懲處罷免宦官,遭到打壓,被貶為庶人,但他不計較個人榮辱得失,依然堅守正道、百折不回。唐代柳宗元說:“守正為心,疾惡不懼。”因內心有堅定守護的準則,其信念與言行便不會因處于逆境而迷茫消沉,自然也達到了不為利害所動、不為私心所俘的廉潔境界。宋代蘇軾也說:“守其初心,始終不變。”一思尚存,此志不懈,一個“守”字折射的是堅如磐石、至死無悔的立場。
“自守”的落點在于“守”字,而核心在于“自”字。《禮記·中庸》記載:“克己慎獨,守心明性”,當面臨各式各樣的誘惑時,能否時刻自省自警自重自律,考驗的是“不畏人知畏己知”的高度自覺。明代薛瑄提出清廉自守的三種境界:“見理明而不妄取者,上也;尚名節而不茍取者,其次也;畏法律保祿位而不敢取者,為下也。”物各有主,茍非吾之所有,雖一毫而莫取。涵養“不想腐”的廉潔之心,關鍵在于補足理想信念之鈣,夯實不忘初心、牢記使命的思想根基。
守不是一時一事,而是終生不移的堅持,無處不在的恪守。《孟子》中講:“守孰為大?守身為大。”清廉操守如白璧、似白衣,最怕由于個人松懈導致被污染,因為禍患常積于忽微,千里之堤潰于蟻穴,一旦“總開關”動搖失守,那么貪欲的閘門就容易打開而一發不可收拾。所以,在艱難困苦時固守本色、固守良知,既是建功立業的必然要求,也更加彰顯由內至外對個人德行主動約束的可貴與重要。
說到底,守是一種智慧。能夠清醒地面對自己的內心,清晰地認知自己的追求,善于堅守原則的人,不為外物所惑所役所累,一定會內心寧靜而執著,步伐堅定而從容。
(來源: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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